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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5岁闺女,和父母及外公外婆生活,和母亲亲,不和父亲亲,老二刚出生,婚前约定老二和母姓。父亲工资比母亲高一半,等老二满两岁后,如诉讼离婚,父亲如何确保争取到老二的抚养权并将老二姓名变更为和父亲姓?

四川省-成都市 婚姻家庭 2025-12-13 17:32:42
用户:159*****575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341人

    回复于2025-12-13 17:38:07

    首先,要争取老二抚养权,父亲可从自身经济条件好、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教育环境等方面举证,证明自己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同时可多陪伴孩子,增进感情。关于改姓名,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若母亲不同意,父亲不能擅自更改。所以父亲可先好好与母亲沟通抚养权和改名事宜,若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程序争取权益。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19人

    回复于2025-12-13 18:01:37

    孩子抚养权归属通常要看谁抚养孩子更对孩子成长有利,即使离婚了,孩子姓氏变更也需要父母协商一致。所以父亲想做到离婚时抚养二孩,变更孩子姓氏需要协商解决。否则,抚养权争议需要起诉到法院解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1人

    回复于2025-12-13 18:39:21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父亲可提供工资流水等证明自身经济优势,收集陪伴孩子的相关证据,若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也可一并举证,以争取抚养权。而关于变更姓氏,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因此,父亲需与母亲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才可将老二姓名变更为和父亲姓。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76人

    回复于2025-12-14 11:24:1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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