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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协议离婚,男方为了拿捏女方,本来提出了本划给女的房子也要有临时看娃儿,或者临时歇脚的,后面女的只有提出那其他的房子,也是男女双方都对房子有居住权,后面归娃儿所有,请问这个后续会有哪些弊端情况发生呢?约定不能带新人第三方进出。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12-13 09:55:13
用户:178*****120
律师回复(8)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96人

    回复于2025-12-13 09:58:11

    可以约定居住权,以及归孩子所有,点头像帮你草拟文书。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341人

    回复于2025-12-13 10:01:09

    这协议后续可能有这些弊端,比如男方以看娃或歇脚为由频繁居住影响女方生活;若一方违反不能带第三方进出约定难举证和处理;房子最终给孩子前,一方可能擅自处置房产。解决方案可以在协议里明确男方居住时间、次数等限制条件,约定违反带第三方进出的违约责任,还可去做协议公证,保障双方权益也便于后续执行。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66人

    回复于2025-12-13 10:04:43

    有没有正式协议?我帮你看一下,如果没有正式协议,可以帮您起草一个对咱们有利的。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2人

    回复于2025-12-13 10:07:41

    约定原则无效的,居住权不等于所有权。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31人

    回复于2025-12-13 10:11:10

    若约定给孩子,你拿孩子抚养权,两个人住也行,但再婚了,就比较尴尬,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1人

    回复于2025-12-13 12:01:12

    这种协议离婚后的房产居住权约定可能存在居住权未登记导致无法对抗第三人、子女成年后对居住权提出异议、房屋被监护人擅自处分或因监护人债务被执行等弊端,且 “不能带新人第三方进出” 的约定可能因过于抽象而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76人

    回复于2025-12-13 12:05:4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53人

    回复于2025-12-13 12:23:30

    您好,您可以与律师进行电话沟通,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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