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于2025年7月28参加贵州嘉禧婚介服务有限公司相亲介绍服务。现场经介绍对一女子有意愿想进一步相互了解,该公司表示需付2万作为订金,付完后有签订金收条,同时该公司表示还需在付14万作为服务费。经与家人商议后,怕存有欺骗,故没有继续付款,同时该公司表示2万订金不能退。现该公司也没有再提供任何服务。这种情况能否要求退还部分订金?
订金收条内容如下:
本人自愿参加贵州嘉禧婚恋服务有限公司相亲,婚姻介绍服务。现有中意对象*,且双方均有意向,现愿以微信方式支付意向服务费订金人民币20000元,成功后自动转为服务费,如中途男方反悔,找各种借口拒绝放弃相亲,订金不退,做为对婚介公司人力,物力的补偿。…
贵州省-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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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2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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