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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没有签合同 干了一个月 离职后一直没有发工资 过了一个月 催发工资的时候说我们属于临时工不按当时说的工资结 且面试时并没有明确告知“ 临时工”的工资标准 现在说我属于临时工 工资不按当时说好的结算 薪资面谈 没有记录 但是同期员工都开的3500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5-11-16 00:34:08
用户:133*****032
律师回复(6)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613人

    回复于2025-11-16 00:36:14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34人

    回复于2025-11-16 08:37:19

    欠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7人

    回复于2025-11-16 10:06:58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虽未签订实习合同,但已付出实际劳动,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工资,若无法证明你是临时工及具体工资标准,可参照同期员工工资水平支付,你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11-16 10:39:2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4人

    回复于2025-11-16 11:02:30

    实习问题,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5人

    回复于2025-11-18 21:07:26

    这种情况单位做法不合理。虽没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没明确告知“临时工”工资标准,应按当时约定结算。同期员工工资可作参考。你可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要求按约定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据,像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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