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工业用地被法拍,银行贷款为70万,但是向银行贷款时的评估价格为135万,拍卖前法院进行了重新评估,最终起拍价为114万,其中包含了房屋和土地,房屋的评估价为70万,土地的评估价为44万。并且该地上还有部分建筑物未参与评估。该地一拍的时候价格为283万,并且法院的拍卖告知里注明了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后来不知为何买受人悔拍。该地进行了二拍,二拍的价格为232万,从法院的拍卖告知里注明了所有税费由我承担,然后现在我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50万。我现在不满意这个结果,我需要怎么做?并且该地是我名下唯一的产业,现在法院告知我还需要去拆除该地上未参与拍卖的建筑物。
湖北省-武汉市
房产纠纷
2025-11-11 1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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