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5-11-09 07:15:15
你好,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详细说一下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5-11-09 08:12:44
你的具体诉求是什么呢?
月帮助672人
回复于2025-11-09 09:35:10
那您这边的疑问或者说诉求是什么
月帮助807人
回复于2025-11-09 09:37:3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聘请秘书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畴,因此丈夫若要聘请秘书,应尊重妻子意见,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协商或寻求专业婚姻辅导等方式解决分歧。
月帮助634人
回复于2025-11-09 10:07:34
你要咨询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把证据发给我审查、了解诉求,以更清楚明确的回答问题,详细咨询案情,描述事实案情细节,发送图文资料过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可以获得更专业有效准确的解答。
月帮助794人
回复于2025-11-09 10:44:32
你要咨询的表述不够完整清楚,请补充有关信息或点击我头像私信联系或电话咨询下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11-09 11:16:36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月帮助133人
回复于2025-11-10 19:57:57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聘请秘书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畴,因此丈夫若要聘请秘书,应尊重妻子意见,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协商或寻求专业婚姻辅导等方式解决分歧。
月帮助965人
回复于2025-11-11 00:35:36
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分,工厂作为婚内财产双方都有权益。关于请秘书,夫妻应协商解决。丈夫因身体原因需请人帮忙合理,但妻子担心也正常。建议双方多沟通,可找中立朋友或长辈调解,若请秘书可考虑折衷办法,比如请男性秘书或找双方都认可的女性秘书,同时明确秘书职责,避免不必要矛盾,若实在无法过下去,再考虑离婚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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