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07人
回复于2025-11-08 19:26:3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65 岁工人(农民)打工受伤,若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通常按双方过错担责。受伤者擅自吃药致病情加重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用人单位若存在安全管理不善等问题,也需担责,具体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术后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营养费依伤残情况参照医嘱确定,误工费若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月帮助613人
回复于2025-11-08 21:15:01
你好,用工单位需要承担事故造成受伤损失的全部费用。工人对后面自身原因造成病情加重造成损失承担责任。具体金额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治疗情况计算。
月帮助672人
回复于2025-11-08 22:41:34
这个雇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月帮助965人
回复于2025-11-11 00:14:12
首先,责任划分上,雇主一般要担责,但工人擅自吃药致病情加重有过错,也需担部分责,具体比例要结合实际情况定。赔偿金额得看伤残鉴定结果、医疗费用等。营养费和误工费,营养费按当地标准结合伤情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算。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再和雇主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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