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27日将车辆停放于青山区优十孵化器园区内(已缴纳停车费用),由于园区建筑物外墙脱落将我的车辆前挡玻璃砸破,遂找园区物业索要赔偿,物业否认责任,并推诿踢皮球,之后面临十一期间用车,我便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我无奈找到辖区街道办协助处理赔偿。10月9日下午社区工作人员黄晶晶、徐海明组织优十孵化器负责人包磊、一冶高新技术产业园负责人戚辉和我在一冶优士孵化器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在11月初之前将赔偿费用交给我。但在这之后我再10月底联系物业包某,其解释说要等到下周五之前转给我,11月7日也就是其说的下周五我再次联系包某,其又推脱要到15号,迟迟不予处理,拖延战术。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益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11-07 14: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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