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发生时间在2023年6月到2025年10月,发生地安徽省蚌埠市
2、新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包含两部分物业服务费(1.03)和特约服务费(0.66),分别签订了物业合同和特约服务合同,当地物业收费最高标准是1.03。目前尚未入住小区,2024年4月拿房交了1年的物业费和特约服务费,跟物业公司现在反映未入住不交特务服务费,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同意,目前发了催缴律师函。
3、请问律师这个特约服务费在未入住的情况下是否要交,未享受到相关服务,且物业公司列的特约服务清单中很多是属于物业服务内容。
安徽省-蚌埠市
合同纠纷
2025-11-05 1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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