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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干化妆的 找了一个公司说是去剧组干活 他让我签了合同三个月然后又让我交了三个月的餐补说是三个月过后就可以返给我 但是我到那里他没有让我去剧组是在一个小店里面说让我练习练习啥时候醒了才让我去剧组 但是我不想在那里干了然后呢想追回那2700他合同上写的是进剧组的餐补但是现在还没有进剧组而且合同上还没有甲方签名 你看这钱能追回来吗?

河南省-郑州市 劳动争议 2025-11-04 16:05:39
用户:158*****071
律师回复(6)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42人

    回复于2025-11-04 16:07:02

    这个钱可以要求返还,起诉收款的人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526人

    回复于2025-11-04 16:08:53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款。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335人

    回复于2025-11-04 16:10:41

    这钱大概率能追回来。合同没甲方签名,合同效力存疑。对方承诺进剧组才收餐补,实际没让进剧组,没履行约定。你可先和公司协商退款,表明对方未按约定安排进组,要求返还餐补。若协商不成,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违约,要求退还 2700 元。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61人

    回复于2025-11-04 17:37:25

    你没有实际使用的话,是可以要求退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38人

    回复于2025-11-05 09:13:37

    这钱有可能追回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收取餐补的行为本身违法。且合同若无甲方签名,一般未成立生效,你未实际进剧组,公司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你可据此要求公司退还餐补费用。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81人

    回复于2025-11-05 11:36:2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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