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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超市上班,两个多月没发工资,迟迟不签合同,老板多次言而无信,是违法的吗

浙江省-绍兴市 其他 2025-11-04 09:58:46
用户:137*****910
律师回复(6)
  • 贺礼梅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5-11-04 10:01:40

    拖欠劳动报酬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都是违反劳动法的,建议保留催要工资和催促签劳动合同的证据,必要时进行劳动仲裁,有需要可联系提供仲裁指导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5人

    回复于2025-11-04 10:03:46

    老板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要支付双倍工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你可先和老板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签合同;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34人

    回复于2025-11-04 10:05:05

    违法,您可以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2人

    回复于2025-11-04 10:23:07

    那你这边就直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11-04 10:23:5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7人

    回复于2025-11-04 11:41:55

    这种情况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工资需按月支付给劳动者,超市未签合同并拖欠工资两个多月,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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