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妻起诉了我,我跟她是2019年年初离婚的,孩子抚养权在她手里,到2020年年底我都在给抚养费,由于2020年11月份她说没能力照顾孩子,想去工作赚钱,就把孩子送到我家由我爸妈照顾,2021年开始由于孩子在我家生活上学我就没在给她抚养费,2023年年初她突然就把孩子带走了,我一气之下就没有再跟她有任何联系,也没有在支付抚养费,她现在利用孩子的名义把我起诉了,说让我支付2020年到2025年的抚养费!还说据了解我目前经济还行让我在抚养费原有的基础上翻倍!这样的情况,开庭的话,我应该怎么做合适?
我想咨询孩子在我家期间我还需要继续给她抚养费吗?如果不需要那这个期间她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河北省-邯郸市
婚姻家庭
2025-11-03 17: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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