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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网恋男友见面,在他家住了五天吧,他第二天到第四天晚上都在强迫我发生关系,从头到尾我都是拒绝的,他都是硬推我上床的,他脱的我裤子,但是我俩有一个大前提,就是我和他是要见面处对象,他和我妈视频过,我和他妈也打过电话,我离开了才反应过来报警的,但是警察说必须拿刀威胁或者限制自由才可以

北京市 婚姻家庭 2025-11-02 20:20:40
用户:189*****176
律师回复(7)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37人

    回复于2025-11-02 20:33:36

    这种举证很困难。因为你们在谈恋爱,并且双方家长知道这个事。所以违背妇女意愿发生的性关系的确属于强奸罪。但是你留存证据了吗?比如报警后,一些精液有没有交警察鉴定取证等等。如果没有,的确不好认定。所以你自己考虑下吧。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23人

    回复于2025-11-02 20:41:59

    您这个需要自己想办法证明。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305人

    回复于2025-11-02 20:53:32

    报警。。。。。。。。。。。。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88人

    回复于2025-11-02 21:32:24

    你好,不是的,这个也是属于强迫,但是你这个要有证据证明。这个是违法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92人

    回复于2025-11-03 10:53:51

    你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迫发生性关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490人

    回复于2025-11-03 11:22:53

    警察说法不对,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不局限于拿刀威胁或限制自由。你要尽快收集证据,比如身上伤痕、现场衣物、聊天记录等证明你当时拒绝。可向警方再次说明情况,强调你一直拒绝是被强迫。接下来积极配合调查,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00人

    回复于2025-11-03 16:03:32

    警察的说法有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你网恋男友违背你的意志,通过硬推等方式强行与你发生关系,即便未使用拿刀威胁或限制自由等手段,也可能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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