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生邀请我去家里吃饭,吃饭的时候还有他其他朋友在,吃完饭,他朋友都走了,他开始把我抱起来亲我,然后把我抱到卧室,我开始反抗喊拒绝,他之后压在我身上亲我,我反抗,但推不动他,由于我的裤子很紧,他不好脱,就把我倒起来脱我的裤子,然后猛的进去了四五下,我把他踹开,他停止。事后我反应不过来,在床角哭,整个人很恐惧。后来我们交流了四五十分钟,具体忘记说了些什么,但应该是他又说服我,所以我帮他口了,他也帮我又口了,并且在有人敲门打断的情况下,我仍然继续没求救。报警的时候警察说,这样很难判定是不是违背妇女意愿,所以不予立案。请问这种情况确实是不构成刑事犯罪吗?如果构成,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河南省-开封市
          侵权维权
          2025-10-31 09: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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