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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理发店的店里工作的是劳务合同,因为我们是分成拿钱的,之后,他那个从这里合作一年多之后在附近自己又开了店中间我们签的那个劳务合同上还有法律效益吗。2方承诺:在用工期限内及解除劳务合同后__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客户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管理信息,项目内容及各项数据信息等.香则 z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我能追究他的责任吗

山东省-济南市 公司法律 2025-10-28 20:16:16
用户:185*****374
律师回复(6)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987人

    回复于2025-10-28 20:18:18

    你好,这个协议有效的 ,但是对方在附近开店是否违约?这个不一定的。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58人

    回复于2025-10-28 21:41:12

    您这个合同是不能透露信息,和他开店这个看起来没什么关联性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632人

    回复于2025-10-28 22:07:23

    你那个协议并没有限制对方开店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32人

    回复于2025-10-29 11:23:54

    如果劳务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明确具体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也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那么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若对方违反该条款泄露了客户信息等,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赔偿责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28人

    回复于2025-10-29 12:58:3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人

    回复于2025-10-29 15:01:29

    首先得看劳务合同里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如果对方开店时间还在期限内,那合同有法律效力。若他违反不得透露客户信息等约定,你能追究其责任。你要先收集他开店及可能泄露信息的证据,比如客户流失情况、他新店客户重合度等。之后可和他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要求他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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