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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男朋友于2025年1月25号在江西老家办了婚礼,婚前彩礼、三金、红包和酒席一切都有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元宵节前出发到了广西同居至今,期间女方人工妊娠过1次,没有小孩,花的钱是男朋友的工资。现在女方要单方面解除同居关系,需要返还彩礼、婚礼所有费用和同居时期男方给的所有钱吗?

江西省-宜春市 婚姻家庭 2025-10-27 14:02:33
用户:153*****263
律师回复(9)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40人

    回复于2025-10-27 14:03:51

    根据你说的,可能要返还大部分,具体比例你们自己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定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711人

    回复于2025-10-27 14:04:29

    你好,这个需要退还彩礼,三金,红包等,酒席钱及婚礼开支不需要承担。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4人

    回复于2025-10-27 14:05:02

    女方解除关系,要退还部分彩礼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42人

    回复于2025-10-27 14:20:50

    如果没有领证的话需要归还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彩礼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人

    回复于2025-10-27 14:24:54

    没领结婚证,按《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女方可能需返还部分彩礼。但婚礼费用和同居时男方给的日常开销钱,一般不用全返。女方人工妊娠有身体和精神付出,可适当少返。解决方案是双方先协商,根据彩礼使用情况、同居时长等确定返还比例;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陈娜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5-10-27 14:38:52

    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在一起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在法律上并不属于合法夫妻,你们只属于同居关系的,如果现在分开需要酌情返还彩礼给男方,并不是全部返还,目前双方能协商一致吗?男方同意和你分手吗?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人

    回复于2025-10-27 16:04:4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一般应返还,但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确定具体比例。婚礼费用通常属双方共同支出,一般无需返还,同居期间男方给的用于共同生活的工资等日常消费性支出也无需返还,但若为大额赠与且以结婚为目的,可能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返还。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张雪律师

    月帮助858人

    回复于2025-10-27 17:18:31

    没有领取结婚证,需要返还部分彩礼。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7人

    回复于2025-10-28 10:46:39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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