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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晚上,在一楼电梯到架空层时,因地面有积水,无任何警示牌或防滑垫,我妈正常行走时滑倒,导致左股骨颈骨折。

湖北省-武汉市 侵权维权 2025-10-24 10:00:19
用户:130*****337
律师回复(5)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343人

    回复于2025-10-24 10:03:25

    你好,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12人

    回复于2025-10-24 11:38:49

    你好!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973人

    回复于2025-10-24 17:54:38

    可以要求管理单位进行赔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51人

    回复于2025-10-24 18:28:4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小区架空层作为公共场所,其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面有积水却未设置警示牌或防滑垫,导致你妈滑倒骨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若你妈自身对行走安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能会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管理者的责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170人

    回复于2025-10-24 22:01:37

    这情况场所管理方有责任,他们没设警示牌和防滑垫,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先和管理方协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协商时保留好医院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定赔偿数额。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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