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55人
回复于2025-10-23 14:06:11
业主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需结合主观过错(故意/过失)、损害后果(是否达到轻伤及以上)及证据情况综合判断: 若业主故意推倒围挡: 若造成您轻伤及以上(如尾骨骨折、手腕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及以上),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现行有效规定的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若未达到轻伤,但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如多次实施、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现行有效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业主过失推倒围挡: 仅当造成重伤(如尾骨粉碎性骨折、手腕功能完全丧失等)时,才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现行有效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可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现行有效给予治安处罚(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