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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就是本身未婚先孕双方家长商谈好88,000彩礼后面又压制68,000再压至50,000后面压到38,000拖延,我肚子到四个月,后面我去打胎不愿意支付打胎费用跳楼换了5000块钱打胎费,然后我就在网络上我们的聊天记录,但是遮挡了头像人名个人信息以及住址。请问这个起诉我有效果吗

广东省-湛江市 侵权维权 2025-10-14 04:03:41
用户:199*****643
律师回复(7)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093人

    回复于2025-10-14 04:06:41

    从法律角度,男方对女方因打胎产生的合理费用是有一定补偿责任的。你在网上曝光聊天记录且遮挡关键信息,一般不构成侵权。若起诉,可主张男方支付打胎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你要收集好相关医疗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补偿。打官司有一定成本和时间精力消耗,要做好心理准备。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8人

    回复于2025-10-14 07:29:18

    无法辩识的不构成侵权行为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27人

    回复于2025-10-14 08:49:10

    您好,从您发布的聊天记录当中看不出个人信息和住址的话,这个没有指向具体个人。现在引起什么效果了吗?

  • 李月律师

    月帮助44人

    回复于2025-10-14 09:08:59

    如果能识别到他可能会有影响,有没有夸大陈述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12人

    回复于2025-10-14 09:20:56

    你没有点名对方是谁的话不构成侵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063人

    回复于2025-10-14 10:12:45

    起诉是否有效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有证据证明双方就彩礼数额达成过明确约定,可起诉要求男方按约定支付彩礼;对于打胎费用,因双方性行为导致怀孕,可要求男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医疗、营养等费用。同时,若聊天记录未泄露他人隐私,发布行为通常合法,反之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17人

    回复于2025-10-14 10:20:51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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