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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10-14 10:13:26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离婚时他借钱是否需你偿还,关键看债务性质。若为双方共同签名或你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你需共同偿还;若他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你无需偿还。他在你手机上借的钱同理,若你不知情、未追认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你可不还。一吵架就赶你回娘家,若未使用暴力等手段,一般属家庭内部矛盾,不涉及违法犯罪,但违反夫妻相互尊重扶助义务;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你离开,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虐待罪等;若造成你生活困难,他可能需承担支付生活费用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