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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妹妹是未成年10月1的时候入职了一家火锅店,一直工作到8号,到了8号晚上火锅店的人给我们说要辞退我们并且工资要扣出一半,辞退的原因是不爱笑,请问这合理嘛

山东省-临沂市 其他 2025-10-09 08:48:45
用户:186*****119
律师回复(7)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21人

    回复于2025-10-09 09:00:52

    扣工资违法,辞退违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58人

    回复于2025-10-09 09:18:33

    这个不合理,工资需要正常发放,你们可以去火锅店对应的劳动局反映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42人

    回复于2025-10-09 09:37:34

    这个不合理,属于非法解雇,可以仲裁主张非法解雇的赔偿金

  • 张媛媛律师

    月帮助51人

    回复于2025-10-09 10:05:13

    用人单位没有权力无故克扣工资。如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能胜任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74人

    回复于2025-10-09 10:06:30

    这种情况不合理且可能违法。若妹妹已满十六周岁,根据《劳动法》,工资应全额支付,火锅店以不爱笑为由辞退并克扣一半工资,缺乏合法依据,属违法解除且克扣工资行为。若妹妹未满十六周岁,其属于童工,火锅店雇佣即违法,更无权克扣工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90人

    回复于2025-10-09 11:37:52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890人

    回复于2025-10-12 11:56:33

    这肯定不合理。你妹妹未成年,火锅店录用本身就可能违法。以不爱笑辞退还扣一半工资,违反《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工资应按实际工作天数足额支付。你可先和火锅店协商,要求支付全额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据,像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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