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发生在:2025年09月27日17时52分,张丰驾驶车牌号为蒙AF30520小型新能源汽车,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万通路街道成吉思汗东街丁香河畔北门由南向北进入成吉思汗东街时,与边龙飞所骑电动车沿成吉思汗东街由西向东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边龙飞受伤,两车受损。当事人张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边龙飞无责任。(事故认责书)
造成牙齿错位(拔牙种牙);膝盖,面部挫伤
请问一下我可以申请的赔付有哪些;具体怎么解决,谢谢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交通事故
2025-10-08 09: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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