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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被水果店老板故意伤害推倒在地,至轻伤一级,派出所已立案,但迟迟不提交检察院

安徽省-滁州市 刑事辩护 2025-10-05 22:20:27
用户:181*****635
律师回复(4)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98人

    回复于2025-10-06 01:31:34

    你好。立即询问公安局,必要时投诉办案机关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745人

    回复于2025-10-06 07:51:04

    你可以去派出所的信访办投诉。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5人

    回复于2025-10-06 08:44:16

    可以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监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073人

    回复于2025-10-06 09:26:11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属公诉案件。派出所立案后未提交检察院,若案件无特殊情形,可能是因侦查工作未完成,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一般应在2个月内完成侦查移送检察院,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侦查期限。若认为公安机关超期办案,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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