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自行开通三年分期业务,导致收取高额息费。已致电协商,银行拒接承认。理据,1银行表示你是自己办理了不记得。但是要求提供授权跟分期验证的时候,均无法提供。2银行声称是本人在小程序自行办理的,但通过该银行该业务明显提示本项业务是在app或致电客服方可办理。3通过银行系统提示的交易时间显示 我在不到一分钟前的时间办理万该笔分期后,一分钟内完成了当次的账单还款。明显与本人操作不符, 事实是因为该时间我正是在做另一个银行的跨行实时转账。
现在银行除侵害本人合法权益,并且还在沟通过程中,多次推诿,指责,侮辱本人 。根本没有任何的处理方案以及后续解决。请问应该如何维权
湖北省-武汉市
侵权维权
2025-10-02 2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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