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天津市某大学一名学生,今天在校内骑自行车被骑电动车的同学撞了,那条道路之前是人车共行的道路,路上有黄虚线,但是现在学校执行人车分离,那条路机动车不走,且在与校内其他区域连接处放的有石墩子。
今天我汽车自行车没有遵守靠右行的准则,是在路中间走的,应该在虚黄线的另一侧一点行驶,骑行到一半发现一辆电动车行驶过来,由于对方速度有点快,来不及导致我不能完全避让,我被电动车撞了左腿,左膝盖肿了,去医院拍CT没有骨折,我想知道这个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天津市
交通事故
2025-10-02 00:05:05
用户:13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