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老人在2025年7月30日前往天宝乡都得利超市购物,购买的东西都结账了,但是在买肉的时候,可能是由于同伴人在喊她,着急走,便忘记付款从超市侧门走了,走到快到村口时,超市老板追来,一上来也不询问老人是不是忘记付钱了,开口就威胁恐吓老人,还将老人带回超市门口说要将老人送去公安局,罚款二千,此时老人惊慌失措,脸色很慌张,还留下了眼泪,试问:你在没有了解情况的前提下,有何权利罚款?又有何权利对老人辱骂威胁??第二天,也就是7月31日,老人去银行取出二千块,交给都得利超市老板。但是老人由于遭到恐吓与威胁,心理创伤大,心里起了自杀念头,最终,在2025年8月11日离开了这个世界。
广东省-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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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14: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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