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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未成年人17岁,之前在河北阳光理政举报过秦皇岛市住建局下属单位东华物业名下房产非法经营卫生不合格,偷税漏税,的问题,东华物业越过本人,直接找到了本人的家人进行施压,要求本人家人代替本人,签署一个什么《不再举报书》还造谣我说我有抑郁症,直接在阳光理政公开了,请问,我有自己的举报权吗,他们这样越过本人找到本人家人施压合法吗

湖北省-武汉市 行政纠纷 2025-09-29 12:16:59
用户:151*****339
律师回复(4)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64人

    回复于2025-09-29 12:23:04

    你有举办权,威胁你家人不合法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616人

    回复于2025-09-29 12:29:30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有举报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物业越过你找家人施压要求签署《不再举报书》属于违法行为,强迫未成年人签署文件可能导致文件无效,还可能使施压者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同时,物业公开造谣你有抑郁症,涉嫌侵犯你的名誉权,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诽谤罪。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11人

    回复于2025-09-29 15:53:50

    您有自己的举报权,单位的做法不合法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649人

    回复于2025-09-29 18:40:47

    你是未成年人,相关行为由你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所以对方找你的父母,这个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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