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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6年和别人一起承包种地向别人借了4万块,有我们两个人签字。但是由于别的地方也有借款,分债的时候这四万是分给他了没有改欠条,还有我的名字。现在他说还不起了想让我还。人家催债的说他还了一半还不起了,让我先还五千,如果我还了这五千剩下的他继续还,如果我不还就要起诉我自己,我想问我用不用还这笔钱?

河南省-安阳市 债权债务 2025-09-27 19:04:58
用户:177*****567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597人

    回复于2025-09-27 19:17:28

    你好,两个人签字属于共同借款 需要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007人

    回复于2025-09-27 19:17:35

    你可能需要偿还这笔钱。因为两人共同签字借款,通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你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你偿还后可就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向对方追偿。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597人

    回复于2025-09-27 21:06:33

    如果你在借条上签字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是你说的这个借条是2016年写的, 如果这中途债权人从来没有催债,你可以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你不需要还了。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40人

    回复于2025-09-28 07:59:55

    既然双方都没有改,那就是双方的名字,让对方起诉你们两个人一起偿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49人

    回复于2025-09-28 10:56:08

    你好!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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