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两个孩子打闹,对方先骂人,然后我孩子在追赶对方时踢了对方一下,对方不慎磕倒了,说是磕到牙了,但是从事情刚发生直到对方父母联系我这期间 6 个多小时从没有提到过磕到牙了,只是磕到上嘴唇,磕破皮了,也没有大量出血。也报警了,期间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对方的金额 5000 我没接受。派出所也给双方孩子做了笔录,派出所民警还给我打电话说把这个事情定性为殴打他人。
我想咨询下,我不认同这是殴打他人,我该怎样去维权,而且民警还说定性完了以后对方就可以拿着这个去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辽宁省-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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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2: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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