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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6.9-8.18 地点在北京实习 要回来在济南考试 诉求是之前跟我们说好是实习结束最多等半个月就会给我安排考试 面试的时候说会去学校培训半个月但回来之后不仅没有培训也没有给我们发题库 然后承诺考完试把公工资和和学费以及路费全部报销 现在就是已经一个多月了他们就一直在拖 不给钱也不处理不解决 工资5600 学费750 路费和在北京的花销(都是坐车去考试或者去办理银行卡的花销 还有一个是鞋子的费用)400+225.77=625.77 总费用是6975.77元

山东省-济南市 劳动争议 2025-09-25 17:25:44
用户:195*****513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143人

    回复于2025-09-25 17:31:05

    这情况单位明显违约。你们有实习协议或类似书面约定最好,可作为证据。先和单位好好沟通,明确指出他们承诺未兑现,要求尽快支付工资、学费和路费共6975.77元。若沟通无果,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让法律帮你维权。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29人

    回复于2025-09-25 18:04:58

    欠款证据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167人

    回复于2025-09-25 18:57:55

    你可先收集实习协议、工作记录、与单位就工资及报销事宜沟通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然后与实习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约定支付工资、报销学费和路费。若协商无果,可向北京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510人

    回复于2025-09-26 10:53:4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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