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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我儿子8岁和同班同学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体育老师让篮球队练球的时,两个孩子同时抢球,导致面对面碰撞,我儿子额头淤青,对方孩子脸颊裂开,缝针4针。现在对方家长要求平摊医疗费,请问是否合理。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9-25 16:25:53
用户:181*****050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35人

    回复于2025-09-25 16:29:21

    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双方孩子都有一定过错。体育活动中正常争抢球导致碰撞,通常双方都无故意,平摊医疗费有一定合理性。不过,若能证明体育老师监管不到位,学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解决方案可以先和对方家长协商,若能确定学校有责任,一起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费用;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73人

    回复于2025-09-25 17:04:37

    根据你说的双方都是有过错学校也是有过错的也应该承担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328人

    回复于2025-09-25 19:02:50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 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学校已尽责,且抢球过程中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根据 “自甘风险” 规则,一般由受害方自行承担损失。建议先查看学校是否尽到相关职责,再协商确定医疗费承担方式,平摊要求不一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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