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358人
回复于2025-09-24 10:43:45
主要看前往第二个工地是你方安排的吗?是的话需要承担责任,不是的话不需要你方承担责任。
月帮助38人
回复于2025-09-24 10:46:01
如果是职务行为,有雇佣单位承担责任
月帮助6143人
回复于2025-09-24 10:47:05
工人在从一工地去另一工地途中,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合理延伸。虽然司机A全责,但您方作为劳务雇佣方仍可能要担责。司法实践中,雇佣方一般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不过可向司机A追偿。建议先和工人B协商赔偿事宜,表明您方会担责,但部分责任应由司机A承担,若协商不成,可让其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划分责任。
月帮助6167人
回复于2025-09-24 11:24:59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人从一工地去往另一工地路上属于从事雇佣活动,虽非在工地干活期间,但雇佣方一般仍需承担侵权责任,雇佣方承担责任后,可向有重大过失的司机 A 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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