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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个二婚家庭的女方,男方在我女儿十二,三岁时猥亵过几次。10多年过去了,女儿说出了这个事。我想离婚,怎么做才能让男人把当时的情况还原出来?并具有法律效率?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9-24 09:25:41
用户:157*****318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35人

    回复于2025-09-24 09:26:40

    首先,让女儿详细写下当时情况、保留聊天记录等,这些可作证据。然后跟男方沟通,过程中录音,引导他说出事实。要是沟通时他承认,录音就有法律效力。同时,还可找当时可能知情的人作证。有这些证据后,可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证据认定事实,判决离婚并让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用户追问2025-09-24 09:44:10
    吴律师,我还想问下房子是我用自己的信用卡买的,男人怎么做才能证明他弃权?
    律师回复2025-09-24 10:11:11
    写个承诺书,放弃产权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57人

    回复于2025-09-24 09:38:37

    这个必须你让原告自己说出来,他可能不承认。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134人

    回复于2025-09-24 10:32:15

    建议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等方式还原事实真相,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等相关材料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您起诉离婚时证明对方存在严重过错的依据。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548人

    回复于2025-09-24 14:05:5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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