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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名尿毒症患者,以透析维持生命,至今透析快十四年了,我一直都是做的零时工,没什么存款,也无车无房,他借了将近20万,但是基本没用与共同生活,一七年结的婚,一七年到一八年,一起回去过得年,一八到一九,一九到二零年过年都是我一个人回去的,做饭什么的都是我一个人,无车,无房,户口还在娘家,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债务,补偿事宜,居住安排,户口迁移,这些怎么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9-23 20:34:22
用户:158*****912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69人

    回复于2025-09-23 20:37:15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应平分。债务方面,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你无需承担。补偿需看有无法定情形,如一方付出较多等。居住安排若无法协商,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户口迁移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出。你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这些问题。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4人

    回复于2025-09-23 21:31:34

    如果用于个人挥霍你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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