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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被告为前同事关系,之前经常介绍我做工地上的兼职,需要的时候就喊我去工地上,然后按天结工资,去年十一月起被告就开始不支付工资了,并且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还欠4600元,这种情况我最开始走的起诉程序,法院说要先走仲裁,我后面又去提交了仲裁程序,仲裁那边说这个属于劳务争议,他们管辖不到这一方面,现在我到底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要回工资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5-09-23 11:24:59
用户:153*****783
律师回复(6)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651人

    回复于2025-09-23 11:25:51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付款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29人

    回复于2025-09-23 11:31:46

    既然仲裁不管辖,那你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能证明劳务关系和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资结算单等。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走民事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判决,若胜诉,可通过强制执行要回4600元工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25人

    回复于2025-09-23 13:20:07

    让仲裁给你出具相关的文书,然后再到法院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74人

    回复于2025-09-23 16:10:44

    这种情况属于劳务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你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准备好劳务合同、工作记录、聊天记录、报酬支付凭证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要回工资。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67人

    回复于2025-09-23 21:45:45

    欠款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律师回复2025-09-23 21:45:52
    可以联系我帮你准备材料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13人

    回复于2025-09-24 14:11:2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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