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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因为公司夕会于领导发生了争执,今早来上班电脑也被领导搬走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河南省-周口市 劳动争议 2025-09-23 08:50:28
用户:138*****941
律师回复(7)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711人

    回复于2025-09-23 08:54:03

    建议先与领导沟通,落实具体原因,如果领导因为此事要开除你,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 段双阳律师

    月帮助139人

    回复于2025-09-23 09:07:11

    若担心领导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电脑被搬走的场景,以及工作环境的变化(如办公桌状态、周边物品等)。同时,保存与工作相关的文件、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明自己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律师回复2025-09-23 09:08:00
    若领导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搬走电脑后不再安排工作、拒绝提供劳动条件) 若公司存在其他不合理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可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9-23 09:26:36

    先冷静,找领导心平气和沟通,了解搬走电脑原因,解释争执问题,争取化解矛盾拿回电脑。若沟通无果,收集争执及电脑被搬走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等。还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公正处理。若公司处理不当侵犯权益,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9人

    回复于2025-09-23 09:28:05

    不提供劳动条件属于非法解雇,建议仲裁主张非法解雇的赔偿金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5-09-23 09:34:39

    那有没有直接说开除你?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9-23 09:39:58

    这可能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返还电脑,恢复正常工作条件,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保留证据通过诉讼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9-23 10:28:3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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