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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时结婚登记后男方向女方那边要初婚证明,女方村委说要迁户口才给开,要不不给开,逼着没办法,把户口迁男方了,请问女方村委行为合法吗?现在想再迁回,怎么办理

山东省-临沂市 婚姻家庭 2025-09-21 14:12:54
用户:199*****600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69人

    回复于2025-09-21 14:16:34

    女方村委以迁户口作为开初婚证明条件不合法,开具初婚证明是其协助义务,不应附加不合理条件。想迁回户口,先确定女方所在地接收政策,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接收证明等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具体可咨询当地户籍管理窗口。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12人

    回复于2025-09-21 14:28:52

    这个是不合法的,而且初婚证明这个东西法律上也不存在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59人

    回复于2025-09-21 15:24:12

    迁回去的话,需要村委会同意才可以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61人

    回复于2025-09-21 16:11:47

    女方村委以迁户口为条件开具初婚证明的行为不合法,村委有义务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应附加不合理条件。若想将户口再迁回,可向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一般是派出所)咨询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按要求提交申请,通常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回手续。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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