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8月30号在路边骑走了一辆没有拔钥匙的电动车,原本是打算卖掉,后来晚上我主动联系了失主把车还回去了,9月1号派出所打电话叫我去派出所配合一下,然后我去了给我拘留了15天,做笔录的时候还问我要通知家里人吗?我说不用,结果等我9月17号出来了我家里和我老婆家里都知道了这个事情,那个派出所还有个民警加了我微信,说到时候通知我来派出所说电动车价值达到了两千够立案了,需要对方的谅解书和赔偿给我办理取保候审,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我拘留了十五天出来了在告诉我案子转到刑事去了,需要给对方赔偿,要对方谅解书才给我办取保候审,还有我说了不通知家人,结果我家和我老婆家都知道了,现在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
湖北省-武汉市
刑事辩护
2025-09-21 12: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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