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财产纠纷案,因为新房子卫生间漏水,开发商反复维修没有解决漏水问题,我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我主张找外面的装修公司重新做卫生间防水,然后出具发票由开发商报销。因为觉得开发商不负责,不相信开发商才去起诉。最近法院打来电话说:开发商在质保范围内,就有义务一直修,这次修不好,下次再修,直到修好为止。说开发商没有赔偿的义务,只有维修的义务。如果我要求开发商赔偿,就必须承担房屋鉴定费用,才可以向开发商索赔。法院明确鉴定费用必须由我承担,可是这是因为开发商的质量问题,我实在没办法承担鉴定费。如果让开发商继续维修,法院让我写个变更申请书继续开庭,我也不知道怎么打这个官司,也不愿意写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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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18: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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