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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跟我老公结婚快四年了,目前孩子9个多月,我是事业编制,他是企业临时工。三年多期间里他跟我吵架,打砸东西,甚至还有几次家暴,产后也有家暴,我没有报过警,都忍过来了。但留存有视频照片录音等证据。 2.刚拿嫁妆买的车,有一部分贷款,昨晚因为琐事他又冲动了,把车踹的全是凹陷,且对我父母不尊重,我考虑离婚。 3.目前我父母无法帮我看孩子,我上班这种情况,虽然孩子在哺乳期,争夺抚养权的机会大吗,我可以找育儿嫂看让他平摊费用吗,我婚后存入的彩礼二十多万,他一直惦记着,这一部分他有什么合法途径分得吗。

山东省-德州市 婚姻家庭 2025-09-20 12:48:00
用户:182*****930
律师回复(4)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06人

    回复于2025-09-20 12:48:55

    彩礼不属于共同财产,不需要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4人

    回复于2025-09-20 12:54:22

    哺乳期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你争取抚养权机会大。可找育儿嫂并让对方平摊费用。彩礼如果是婚后存入,若无特别约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能要求分割,但考虑家暴情节,法院会酌情处理。建议你尽快起诉离婚,提交家暴证据,争取有利判决,保护自身和孩子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37人

    回复于2025-09-20 13:51:09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孩子在哺乳期,你有稳定工作,争取抚养权的机会较大;你可与对方协商让其平摊育儿嫂费用,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定。婚后彩礼若未明确约定归属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可要求分割,但因你老公存在家暴行为,你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要求多分,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0人

    回复于2025-09-20 14:50:23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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