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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邻居在我门口骂了我两天,报警立案期间,他还在我店门口找茬诽谤侮辱气我说他开心了想骂就骂。最后一个月了 警察处罚三百收场,这不太轻了吗?按行政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公然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不应该拘留吗

河北省-沧州市 其他 2025-09-19 23:07:13
用户:131*****719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07人

    回复于2025-09-19 23:16:03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公然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可拘留。但情节是否严重需综合考量。若觉得处罚过轻,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处理,提供邻居多次辱骂、诽谤侮辱等证据,让法院判断处罚是否合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47人

    回复于2025-09-20 09:10:38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邻居多次在你门口及店门口辱骂诽谤,警察罚款三百元可能是基于具体情节认定其未达情节较重标准,若你认为处罚过轻,可依据《行政复议法》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根据《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审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44人

    回复于2025-09-20 12:00:57

    处罚是有一个幅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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