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653人
回复于2025-09-19 22:39:54
你好,可以联系法院咨询具体情况
月帮助7607人
回复于2025-09-19 22:44:29
首先,要尽快联系执行法院,说明自己22年10月20日才担任法人,且未参与公司事务、不知被起诉的情况,提交相关证据,如任职文件、未参与公司经营的证明等。然后,与员工和法院沟通,了解案件详情,看能否达成和解或执行方案。若确实不应由你承担限高责任,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高措施。
月帮助6247人
回复于2025-09-20 09:11:23
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 17 条规定,向执行法院提交《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申请书》,并附上公司章程、银行账户控制证明、劳动合同等能证明自己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证据材料,申请解除限高。
月帮助3615人
回复于2025-09-20 11:58:2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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