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事情经过是 出差路上用顺风车软件捎带了一名乘客 合乘期间发生了嘴角上的不愉快 随后我把车靠在路边让乘客下车若干次无果 我把乘客的行李拿了下来 又把乘客从我汽车后座拖了下来 拖拽的过程 乘客瘫软的状态 乘客穿的短裤 可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擦伤 随后我就走了 今天收到了公安的传唤证 说我涉嫌故意伤害 让我去案发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我是今天下午18:54取的快递 我人在新疆 案发地在山东今天肯定回不去 附带了一份 鉴定意见通知书 说是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这点事情不值当我回去 我想问现在我怎么样能妥善的处理 或者说我一直不回案发地的话 有关机关追溯我的时效又是多久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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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2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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