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财产侵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我是一名大学生,和同班同学有矛盾,之前学校宿舍清理物品时,她故意引导保洁阿姨处理了我的个人物品,导致我丢失了价值2230元的东西,其中保洁阿姨能回忆起来的就有918元。
我有录音证据,能证明保洁清理前打电话问过史文博,提到我的行李箱等物品,同学直接说“不要了”,还能反驳她后来“只被问了自己物品”的说法。我也找过学校调解,但该同学明确不愿意。现在我想通过诉讼维权,想问问:现在学校已经调解过了没用,下一步建议报警吗?只起诉同学的话,流程上要注意什么?我现有的录音和丢失物品清单,作为证据是否足够?后续还需要补充哪些材料才能更好地维护权益?
河南省-许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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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3: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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