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婚姻存续关系中,男方对老婆和孩子不闻不问。该怎么办?

江苏省-盐城市 婚姻家庭 2025-09-18 20:03:00
用户:188*****012
律师回复(8)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5人

    回复于2025-09-18 20:03:27

    这种情况下不离婚也没什么好办法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03人

    回复于2025-09-18 20:05:50

    您这边是想离婚还是怎么样?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42人

    回复于2025-09-18 20:10:01

    这种情况,首先可与男方沟通,明确表达你的需求和感受,尝试解决问题。若沟通无果,可保留男方不闻不问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若男方的行为导致女方及孩子生活陷入困境,女方可要求男方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若男方依旧不履行家庭义务,女方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若感情破裂也可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和相应补偿。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741人

    回复于2025-09-18 20:16:10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171人

    回复于2025-09-18 20:24:32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424人

    回复于2025-09-18 20:34:08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对老婆和孩子不闻不问,女方可先与男方沟通,要求其履行夫妻扶养义务和子女抚养义务,若沟通无果,可寻求社区等第三方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扶养费、抚养费,情节恶劣的,男方可能构成遗弃罪,女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226人

    回复于2025-09-18 21:03:32

    可以与男方父母沟通或者找妇联联系男方,让男方担起家庭责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55人

    回复于2025-09-19 12:15:4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8*****01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