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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我在河南科技大学笫一附属医院住院体健,医生让我打护骨针,打完回家笫二天发烧,浑身疼的不会动,我家人给医生打电话,医生说没事三天自动消失,可笫二天我眼睛疼的看不见,家人把我送医院,眼科大夫说急性青光眼,和白内障,那天护土用83床的药给我输前,我是155床,我当时让俺家人给我治病大夫打电话问他,为啥他把別的病人的药用我身上,道至我眼睛看不见,我想这是不是医疗事故。

湖北省-武汉市 医疗纠纷 2025-09-18 19:14:00
用户:150*****368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71人

    回复于2025-09-18 19:17:27

    这很可能是医疗事故。医院用错药、对打针后不良反应判断失误等都可能存在过错。你可先封存病历等资料,和医院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卫生健康委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再根据鉴定结果走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42人

    回复于2025-09-18 19:17:35

    这个属于事故,可以主张赔偿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44人

    回复于2025-09-18 19:28:49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30人

    回复于2025-09-18 19:32:38

    你这个要去卫健部门做医疗事故检测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602人

    回复于2025-09-18 20:34:58

    这可能属于医疗事故。护士将其他病人的药用在你身上,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且你出现了眼睛看不见等损害后果,若能证明两者存在因果关系,符合医疗事故的定义。但最终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经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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