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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面原部门不开了调到其他部门在其他部门干了几天不想干了

江苏省-淮安市 劳动争议 2025-09-18 03:15:03
用户:189*****335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42人

    回复于2025-09-18 03:18:09

    原部门不开被调岗,干几天不想干了,若调岗不合理,可和单位协商调回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若调岗合理,不想干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在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若单位不同意协商,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30人

    回复于2025-09-18 07:15:03

    您好,看看劳动合同当中是怎么约定的,不想干了可以提出离职的。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5人

    回复于2025-09-18 09:48:34

    自己主动离职的,没有赔偿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424人

    回复于2025-09-18 10:31:00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岗位,工厂未经同意调岗属变更合同内容,劳动者有权拒绝。若调岗合理,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且薪资待遇等未降低,劳动者应服从安排。此时劳动者不想干了,属于主动离职,一般无经济补偿;若调岗不合理,劳动者可与工厂协商,要求恢复原岗位,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55人

    回复于2025-09-18 11:44:5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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