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9-17 13:42:5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5-09-17 13:46:46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只要你们当地有相关的规定,应该按照当地规定来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9-17 13:48:39
不合法。广东产假除98天法定产假外,还有80天奖励假。你可先与第三方公司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按规定给予奖励假;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怀孕证明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9-17 16:12:24
这种做法不合法。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女职工除了可享受 98 天法定产假外,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还可享受八十日奖励假,且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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