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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签署承诺书,考核不过,自愿离职,这个要不要签

山东省-烟台市 劳动争议 2025-09-17 09:33:13
用户:185*****830
律师回复(7)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80人

    回复于2025-09-17 09:34:39

    不建议签订,即便签订了,公司此举不合法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92人

    回复于2025-09-17 09:35:18

    能不签就不签,考核标准,要公开,若不能胜任岗位,可以调岗,培训,不用直接离职,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87人

    回复于2025-09-17 09:44:03

    属于违法可以留证举报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304人

    回复于2025-09-17 10:06:15

    你好,可以拒绝签署。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9-17 12:32:02

    别签。公司这种让强制签“考核不过自愿离职”承诺书的做法不合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得符合法定情形,这种承诺书限制了劳动者权益。若签了,后续公司以考核不过让你离职,你维权会很被动。解决方案是拒绝签署,若公司以考核不过解除合同,属违法解除,你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要是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5-09-17 14:05:38

    你这个肯定是不能签的,签了对你就非常不利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9-17 14:35:2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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