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16日 青岛市城阳区蔚蓝官邸
房屋中介:诺达公寓
按照合同约定房屋提前半个月进行交租,我跟那边沟通可能后续不会进行租赁未能具体确认,房屋中介单方面收回房屋(合同中提及未能及时交租有权单方面收回房屋),强制收回前做了通告,但是我回应了需要时间搬离,同时房间内有多件数码产品易损,需要时间,中介强制把东西扔了(损坏笔记本电脑一台,平板电脑一台,手机两部),合同中有一点提及他们有权强制进入房间强制搬离并且完全有权处置个人物品,但是我在沟通协商阶段提及不能立刻搬离,声明进入房间将是非法闯入个人资产损失追究到底,这个声明有法律效应嘛,还是完全按照他们的合同来,可以有权随意处置租户资产
山东省-青岛市
合同纠纷
2025-09-16 23: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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